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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推荐“国培计划”培训教学专家的通知

时间:2010-07-17浏览:2876设置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“国培计划”培训教学专家的通知》(闽教人〔2010〕73号.doc)精神,要求华体会(中国)官方推荐一批优秀培训教学专家,建立教育部“国培计划”培训教学专家库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教学工作的省内专家库。现将华体会(中国)官方培训教学专家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推荐专家人选条件

入选专家库的培训教学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:

1.教书育人成绩突出,学术造诣较高,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。

2.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,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,对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。

3.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,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。

4.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小学特级教师以及业绩显著的高级教师。

5.能够为人师表,认真、负责、高质量地完成“国培计划”培训教学任务。

 二、推荐方式和程序

各相关单位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方式推荐。各单位若每学科推荐专家超过2个,请排出优先推荐顺序,学校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,向教育部和教育厅推荐培训专家人选。

推荐学科领域包括:

1.小学:品德与生活(品德与社会)、语文、数学、体育、艺术(音乐、美术)、科学、外语、综合实践活动。

2.初中:思想品德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科学(物理、化学、生物)、历史与社会(历史、地理)、体育与健康、艺术(音乐、美术)、综合实践活动。

3.高中:思想政治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历史、地理、体育与健康、艺术(音乐、美术)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、综合实践活动。

4.其他: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、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、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、班主任工作、师德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学校管理、安全教育等。

 

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720日前将“国培计划”培训教学专家推荐表.doc(一式两份)、培训教学专家汇总表.doc及电子文档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。

 联系人:苏经强           话:0591-22867361

 电子邮箱:rsc_szk@fjnu.edu.cn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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