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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09-09-18浏览:1316设置

 

 

 各单位:

秋季开学至今,我国广东、北京、湖南、河南、山东等省(市)相继有部分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。我省厦门市、福州市、漳州市、泉州市等区域也有多所大中小学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例,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。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闽教明电〔200924号),《福建省教育厅 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晨检防控学校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闽教明电〔200922号)等文件精神,为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,防控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的暴发流行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。此前,学校下发了《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<华体会网页版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师大学校办〔200947号)和《学校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师大学校办〔200981号),对华体会(中国)官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,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当前,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,各单位要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,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,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,要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,切实加强领导,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督促检查,狠抓措施落实。

二、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。有关单位要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体〔200942号)文件精神,认真抓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,把它作为今年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一件大事、要事来抓。坚持对参训学生每天上午、下午进行体温测量,并做好详细记录。医务人员、辅导员、武装部要落实疫情日报告、零报告制度。要科学安排军训时间和内容,合理调整军训强度,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,保证参训学生的健康安全。

三、加强校园进出人员和大型活动的管理。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各校门的管理,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。全校师生要自觉佩戴校徽,积极主动配合保安做好进出校园的检查登记工作,如有需要请出示学生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。各单位要按照“非必要,不举办”的原则,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,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。

四、畅通信息渠道,继续做好信息的沟通上报工作。校医院要主动加强与上级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、应急办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联系与沟通,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变化,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。各单位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,增强联络员的责任感,保证信息畅通。

五、进一步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。要利用晚点名、班会、团日活动、教研室活动等开展主题教育宣传,通过校内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宣传栏、电子屏幕、校园网、墙报等载体帮助师生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,提高思想认识,掌握有关防控知识。要公开、透明、科学、客观地向师生介绍疫情发展情况,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。学生工作部(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、教育和引导,教育学生尽量不外出、不串门。加强对校园网BBSQQ群等舆情监测,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,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,确保校园稳定。

六、认真落实和完善工作预案。各单位要根据《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<华体会网页版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师大学校办〔200947号)的要求,认真落实各项工作。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各单位的实际,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,做到科学合理,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。

七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防控工作。校医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演练,积极整合医院现有床位、病房,做好体温计、口罩、呼吸机、药品、防护用品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,保证完好可用。要加强对发烧、咳嗽、咽痛等流感样症状或体温超过37.5学生的诊治、筛查工作,做好研判和分析工作。后勤服务集团和后勤管理处、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要积极做好隔离观察和诊治场所的预留,饮食提供和场所管理等工作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五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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