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大人[2009]299号
各学院:
根据《华体会网页版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(境)外访学研修项目的暂行办法》(闽师人[2009]1号)文件精神,华体会(中国)官方于2010年度计划选派20-30名教师到国(境)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。请各学院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和参加外语培训工作。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,在教师个人填报《华体会网页版高层次创新人才赴国(境)外访学研修申请表》基础上(从附件下载),积极推荐人选参加外语培训,文科学院推荐1-2人、理科学院推荐2-3人。外语培训工作于9月底开始至12月中旬,上课时间初定在每周三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。
已参加上半年外语培训班的教师,若要求再次培训须提交申请报告,经学院院长同意(签字盖章),学校审批同意后,可不占用本学院推荐名额,培训费用自理。
申请外语免训及免试的教师,获得确认后,可直接进入文件第三条第四款程序。
请各学院务必于2009年9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及其申请表递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。
联系人:苏经强,黄昆梅
联系电话:22867361,22867338
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